由于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执法对象的贫困和弱势、工作的巨大压力、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天然同情、公众对暴力的反感等,使城管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心理学教授称城管在心理上是弱势群体,普遍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北京市城管队员有38.9%的人认为工作压力大,有36.6%的人认为百姓不理解;33.4%的人工作中缺乏安全感;为此北京城管部门正在制定一套心理援助体系。Psytopic的朋友们,如何看待?-psytopic.com
心理专业副教授执教涉及缓解职业心理压力、如何解决冲突等内容老师建议设立发泄室
“如果条件容许,我建议城管分队建一个发泄室,让队员将一些不满等压力释放出来,有利于心理健康。”
昨日下午,北京工商大学心理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副教授刘立新来到建外城管分队,她是来给城管队员们做一系列的心理讲座,让队员在心理上感受社会接纳,排解压力,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据悉,这是心理教育首次进入基层城管执法分队。
调查统计
三原因造成心理问题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北京城管队员普遍存在中度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就此北京城管部门正在制定一套心理援助体系。
“我们最大的感触就是累,现在头天值夜班,第二天也休息不了,每个星期至少有一次打夜战。”这是一名城管队员对自己工作的描述。
据建外分队副队长王京敏介绍,建外分队20名队员要管理4.4平方公里重要的CBD地区,心理压力很大,在执法中也存在急躁情绪,与执法对象发生冲突,所以分队就决定引进心理教育。
据调查公司对全市城管的调查统计:本市城管队员有38.9%的人认为工作压力大,其中花园路城管分队每个人每个月的加班均超过40小时,队领导更超过80小时;有36.6%的人认为百姓不理解;33.4%的人工作中缺乏安全感。
“如果条件容许,我建议城管分队建一个发泄室,让队员将一些不满等压力释放出来,有利于心理健康。”刘老师说。
据悉,心理系列讲座共有九堂课,涉及缓解职业心理压力、心理保健、如何解决冲突等多方面内容。
教授分析
城管是心理弱势群体
第一堂课上,刘老师首先表达了对城管队员的感谢和理解,并提出了“我的工作是怎样的?”和“工作中的我是怎样的?”两个问题,短暂的沉默之后队员七嘴八舌开始倒苦水。
课前,刘老师告诉记者,心理问题不及时排解的话,易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对一些相对人执法粗暴,没有足够的耐心等。而且,因为压力长期得不到舒解,从而造成部分队员产生了一些心理问题,这些问题在具体行为上表现为关起门抽烟、踢墙脚、用力甩手等。
“如果这些心理压力得不到及时缓解,对执法人员的身心都是一种极大伤害。所以这一系列讲座希望能让城管队员树立对自我职业的认同感,释放工作带来的压力,用平和的心态去执法,从而避免在执法中激化矛盾。”刘老师还说,城管在心理上是弱势群体。
城管呼吁
建立心理“缓冲室”
“我们的工作很琐碎,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和对方发生一些冲突。”王京敏说。
据了解,城管队里设置了严格的考评制度,在执法中,如果队员对违章者态度粗暴,使用谩骂性、威胁性等不文明语言,每次扣5分至10分。所以,队员们都是尽量好言好语地跟对方讲话,遇到一些很不讲理的对象,对方张口谩骂,队员们也不能还嘴。
“城市管理是一个最难的工作,经常得不到别人的理解,要挨骂、挨打,但是作为一个执法人员你还只能忍住。”队员小高痛苦又无奈地说,“很多同志都出现过厌食、睡眠不好、情绪焦躁等症状。除了受到身体伤害外,更多的时候还是受到心理伤害。”
“我们很多队员工作时压力很大,回到办公室,同事们经常互相倾诉,发泄一下算了。回家在孩子面前是坚决不能说脏话的。”沈宁说,大家都希望建立一个“缓冲室”,让队员们在下班前进行一次心理“按摩”。
刘老师指出,在企业中心理辅导已经很成熟,但是在行政和执法部门里心理教育还只是刚刚起步,对城管执法队员的心理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
背景材料
遭遇抗法平均每天一起
城管执法队员遭遇暴力抗法的情况在2004年尤为突显。
北京市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城管队员因遭遇暴力抗法导致受伤的事件平均每天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的频繁发生不但给执法人员造成了身体伤害,也使得大部分执法人员在出勤前就背上了极大的心理负担。
来源:北青网—法制晚报
扩展阅读:人民网的社评
城管队员中普遍存在着焦虑等心理问题,可能是个事实。由于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执法对象的贫困和弱势、工作的巨大压力、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天然同情、公众对暴力的反感等,使城管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其实,岂止城管,其他行业难道没有此类问题吗?特别是那些小商小贩,他们要在不合法与争生存的弦上走钢丝―― 既要躲避执法者的处罚,又要为生存找活干,他们难道没有心理问题吗?他们的心理负担一定更沉重。所以,把城管列为心理弱势群体,在笔者看来有点牵强。笔者对动用纳税人的钱去搞一套所谓的心理援助体系暂且保留意见。 但是,对类似城管这样的队伍进行培训和教育,却是必不可以少的。起码应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 “心理援助”,如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职责范围方面的教育、人道主义的教育、服务意识的教育等。
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当然最重要。城管队员手握执法权,他们最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遵守法律。在一个提倡依法治国的国度,执法者不懂法或对法律理解不透,是很难胜任执法工作的。
还要进行职责范围方面的教育。公安人员有公安人员的职责,城管队员有城管队员的职责,不能因为自己是执法者,就可以超越职权,随意执法。比如公安干警不能参与经济纠纷案件,就是一种职责的限制。有的地方的警察,为了获取不当利益,把企业间的经济纠纷故意作为刑事案件办,实际上犯了超越权限的错误,严重的就属于渎职犯罪。城管的职责主要是管理城市的某些秩序,如果超越权限、乱抓人、乱罚款,也是不允许的。
此外,还不能放松人道主义的教育和服务意识的培养。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受人欢迎的理念之一。执法者对小商小贩管理、处罚时,既要从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出发,严格执法,还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当发现执法对象生活确有困难,生计难以维持时,还应该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脱离困境。比如与相关部门协商、配合,帮助他们办理合法经营手续,为他们提供合法经营场所等。毕竟,他们目前还属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也在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城市的发展作贡献。各地已经有了先例。如辽宁沈阳,城管队员实行亲民执法、文明执法,群众拥护,城市的面貌也日新月异。再比如杭州的一位城管队员,去世后前去悼念的竟有许多曾经被他处罚过和帮助过的小商小贩。
看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政府对待民众的态度,看法治对公众的保护,看公权的合法使用,看老百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后对社会的良性回报。城管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他们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与其进行所谓的心理援助,不如明确职责、依法执法、善待群众、乐于服务,在工作中释放不该有的压力和负担为好。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作者:建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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